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达市府函〔2007〕18号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的《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度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市政府决定对达县人民政府等13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表彰名单如下:
达县人民政府 渠县人民政府
开江县人民政府 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