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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晚秋生产先进单位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晚秋生产先进单位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11号 二○○七年二月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6年,我市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后,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灾之年少减产、重灾之后不减收”的总体要求,把晚秋生产作为弥补灾害损失的关键环节,狠抓实抓,实现了晚秋作物面积和产量“双超”的历史最好成绩。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晚秋生产实行目标考核的通知》(达市府办〔2006〕129号)精神,经组织力量严格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06年晚秋生产一、二、三等奖和技术指导奖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奖励一等奖奖金各2万元、二等奖奖金各1.3万元、三等奖奖金各0.8万元,技术指导奖奖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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