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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天然气勘探开发中的环境监管严防各种污染事故发生的通知

  二、明确天然气开发过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加快我市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达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一项长期的技术政策,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坚持“协调发展、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三、严格各类天然气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在达州境内从事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不通过环评不开工建设,不经过验收不正式投产。同时要制定企业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编制污染防治、环境科技发展、环保宣传教育等专项计划。认真实施生态设计管理,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等项目要优先选用技术先进、能源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生产全过程环境保护管理。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认真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开展环境因素识别、筛选和更新,环境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应纳入生产管理过程中,重大环境因素要制订环境管理方案。

  四、加强已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目前,我市境内天然气勘探开发中,还有相当部分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有的井场存在废水池容积不够,密封不严,长期泄漏的问题,有个别井场甚至私设排污口,违法排污,有的随意处理钻井固废。各地要立即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等企业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天然气钻井场、净化厂、集气站的排查,加强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周边单位的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有无安全隐患;企业是否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污染事故的防范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应急措施是否落实;企业是否有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责任是否落实到人,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手续不完备、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要督促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的,应立即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和钻探开采,待完善有关手续,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已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手续,但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确定专人督促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未制定或不完善的,要督促整改,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置统一的标志牌,并定期公布排污口设置情况及企业排污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对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违法排放污染物、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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