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粮食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达州火车站、市电力公司、市农发行的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市粮食局和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市级粮食应急工作。
2.负责市级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
3.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负责发布相关的重要新闻信息。
4.审议批准市粮食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方案。
5.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6.提出终止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7.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相关部门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的监管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投资保障,参与市级粮食应急的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的犯罪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应急救济款、物的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及时拨付实施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相关费用。
市交通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调安排必要运力。
市农业局:负责根据生产及市场需求采取有利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市粮食局:负责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监测、收集、分析粮食市场信息;向市人民政府建议启动预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启动后的粮源、粮食加工、调运和供应;指定全市应急粮食加工、储运、供应企业;负责市、县储备粮的管理以及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依法加强并指导全市粮食应急措施的监督检查。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牵头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