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日
达州市粮食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成品粮、食油,下同)有效供应,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达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市级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同时指导县级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相关工作。
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本市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挡、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第三条 本市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市、县两级分级负责制。市、县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粮食应急工作。
第二章 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市级粮食应急状态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根据市粮食局的建议或粮食应急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第五条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