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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城乡一体化原则。以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将他们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实现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和转换。
  --可持续发展原则。从基本市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创新的原则。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

第三部分 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五险一体化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体系、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体系,形成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劳动力资源有效开发、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保险待遇更加公平、工资分配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的劳动保障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就业
  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使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努力提高就业水平,积极促进稳定就业。
  --扩大社会就业总量,调整优化就业结构。统筹考虑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社会就业总量,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经济增长率10%、就业增长率0.73%、“十五”期间年平均就业弹性系数0.073计算,“十一五”期间全市就业总量的预期目标是:社会就业总量增加1.38万人,即从“十五”末的26.85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8.23万人,增长5.14%,年均增加约0.28万人,增加人数和增长速度均高于“十五”期间;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每年增加0.15%,到“十一五”末,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调整为40.9:28.9:30.2;城乡就业结构中,城镇就业每年增加1%;所有制就业结构中,城镇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占城镇就业的比重每年增加3%,使产业就业结构和城乡就业结构有明显改善。
  --关注就业困难群体,促进城镇就业再就业。继续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开辟就业门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镇就业人数,努力实现城镇劳动者充分就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支持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扩大就业;注重做好城镇年轻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扶持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并在税收和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实现就业形式多样化。继续关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立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及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长效帮扶机制,开发适宜就业困难失业人员特点的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具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就业每年新增0.35万人,5年累计达到1.8万人,扶持285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到“十一五”末,年全市城镇就业人数超过28.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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