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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金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金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市质监局制定的《关于开展金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金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市质监局 2007年10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现状,增强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企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和典型企业。但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先进地区的发展情况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市名优产品数量偏少,质量竞争实力不强。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差,存在产品质量档次不高、标准水平低、可靠性不强等问题;二是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仍以小作坊为主,生产工艺落后,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整治难度较大;三是少数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偷工减料,掺杂使假,有的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和谐金昌建设的进程,阻碍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充分说明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还面临着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困难和矛盾。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提出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国务院又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门动员和部署。在新的形势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企业应从大局出发,要深刻认识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市工业强市和可持续发展、关系我市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推动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我市质量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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