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制定的《金昌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集中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土地管理、有效保护耕地、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七年十月八日
金昌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开展以“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土地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9月25日起到今年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为确保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耕地和国有土地资产为目的,以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以彻底清理和查清问题为基础,以全面整改和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依法严肃公开查处重大典型案件为手段,严格按照国家、省上有关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效解决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全市土地纳入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对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清理,排查梳理出违法违规和案件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25日的所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城市批次、单独选址、城郊结合部、交通沿线(省道212线、国道312线及村镇公路两侧)、乡村集体和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按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两大类,逐一造册登记。其中:对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底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去年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核查有无遗漏,并逐宗进行单列造册登记;对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25日前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也要进行逐宗单列造册登记。二是对清理出的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核查,对其中未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审批的建设用地,逐宗进行造册登记。三是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底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及处罚情况进行复查。对定性不准、尚未处罚或处罚不到位和未追究违法行政责任的要逐件进行造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