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法权限逐步明确。一年多来,通过深入贯彻实施
行政处罚法和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各执法责任单位共梳理、确认市级行政执法依据458件,审核保留具体行政执法职权2356件。确认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1114件,审核保留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117件。确认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479件,审核保留具体行政执法职权665件。大多数责任单位通过分解执法权限、定岗、定责、合理确定了执法权力,明确了执法权限,增强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执法程序行为更加规范。各责任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按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和保障有力的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规范了执法程序。永昌县政府制定了《永昌县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市国土局完善了执法巡查责任制。市财政局健全完善了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监督约束机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结合政务公开完善了办税程序、行为规范等9个方面的制度。市商务局、市烟草局落实了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
(五)奖惩措施逐步加强。一年来,各责任单位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县、区政府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执法部门及人员的积极性,落实了执法责任。2006年,县政府对19个部门实施了奖励,6个部门领导受到了经济处罚。金川区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统一进行了考核奖励。市直和省属32个单位实施了领导责任连带制。市公安局分解细化了执法责任,下发了《考评细则》,建立了民警执法档案。市工商局落实了案卷终身负责制。市国税、地税、人事、档案、规划、环保等部门将行政执法与公务员考评及公务员晋职晋级挂钩,加大了考评力度。通过督导检查、完善内部检查考核评议制度,确保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的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执政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没有完全转变到法制轨道上来。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展不平衡,职权交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少数单位还存在着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
(三)各单位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