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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区绿化工程义务植树任务分解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区绿化工程义务植树任务分解的通知


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了不断改善城市景观,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生态功能,改善区域环境,营造和谐金昌,市政府决定今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地点集中组织在金水湖景区、贵阳路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07年金水湖景区及贵阳路段绿化面积3000亩。根据景区的造林条件,绿化工程需进行挖沟客土,各单位仍按人均6方承担挖沟客土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一)区政府总体负责贵阳路绿化带建设工程,总客换土任务52000方。其中:金川集团公司承担客换土任务26000方,八冶有限公司承担客换土任务5000方,金川区承担客换土任务5000方,剩余部分由金川区商市财政局核拨工程经费解决。
  (二)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省属在金各单位及驻金部队,客换土任务32100方,由市绿化办(市林业局)负责集中在金水湖景区进行客换土、绿化。
  二、具体要求
  (一)由于贵阳路属于绿化景观带,绿化标准高,施工难度大,金水湖景区绿化客土条件复杂,鉴于此,各承担单位根据《甘肃省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可采取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完成绿化、客换土任务。(贵阳路客土以资代劳每方20元,交金川区园林绿化管理局;金水湖景区客土以资代劳每方15元,交市绿化办,缴费时间截止4月1日)。
  (二)未完成客换土、绿化或者不按期缴纳绿化费用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的单位,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甘肃省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补交义务植树绿化费;对拒绝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依法进行处罚。
  全民义务植树是每一个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改善环境的基本国策。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履行植树义务,确保按期完成市区绿化工程、义务植树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绿化办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完成今年市区绿化工程、义务植树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附件:2007年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省属在金各单位及驻金部队绿化工程任务分配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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