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单位:
《金昌市政务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施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金昌政务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昌政务网建设管理工作,规范网络信息服务活动,根据国务院《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昌政务网是金昌市政府机关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网站的总称,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市改革、发展情况,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貌,展示金昌形象,加强政府与市民的交流、沟通,推进电子政务,促进政务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建设的独立网站,以及以虚拟主机方式通过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平台建立的网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金昌市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金昌政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化办)是金昌政务网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规划和建设;
(二)审定部门和单位的网站建设计划;
(三)督促落实部门和单位网站的建设任务;
(四)向部门和单位网站提供技术支持;
(五)负责网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五条 设立政务网站的部门、单位,应当确定分管领导,并配备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人员变动需报市信息化办备案。部门和单位政务网站应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网站的规划、建设方案应报市信息化办审定。
第三章 网页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 金昌政务网各站网页设计应当体现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的风格。网页内容应当以政务信息为主,并保证上网信息的政策性、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