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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关于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

  天然气汽车工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开发、推广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既是国家“清洁汽车行动”的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对推动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市在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就能源问题与新疆广汇天然气集团公司进行多次协商,并向省发改委上报了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现在我市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时机已经成熟。为了发展我市的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改善我市的能源结构和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10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以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质量、推进清洁汽车产业化为宗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发展并改造提升清洁汽车产业,实现全市清洁汽车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体把握、分段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天然气汽车的发展前景,制定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分步建设规划,并分阶段付诸实施。
  2、坚持按职能管理的原则。天然气汽车产业的规划申报、布局选点由市发改委管理,汽车改装和生产配套等由市公安交通部门管理,后期运营则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担负起日常监管职能,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加气站建设和改装车点的布局和选择,要坚持依法从业、市场竞争原则,采取公开拍卖和招标办法,充分体现公开、公平、透明、竞争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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