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现发布《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

  为了切实规范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根据《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程序。
  一、发文处理程序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一)草拟。由秘书科或其他相关科室完成,其中部门需要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按规定份数打印报市政府秘书科审核。不得将代拟文稿直接送市政府负责人或同时送几位负责同志签批。未经市政府秘书科审核的文稿,市政府负责人原则上不予受理签发。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予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会签应在首页专用发文稿纸规定位置处,署单位名称和会签人姓名。一般不能在复印件和代拟稿上会签。
  草拟公文应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和密级公文,应确属紧急事项、确有保密理由。标定紧急程度和密级应准确、严格,不得滥用。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政府规章和规章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