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7〕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和我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森林资源是国家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维护生态安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综合评价分析森林资源现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动态,全面了解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建立详实森林资源档案,是政府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决策依据,是编制林地保护和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等林业规划的前提,是开展林业各项工作的基础。我市上一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1998年完成的,随着发展森林资源的 消长变化频率加快和林业现代技术的突飞猛进,原有的调查成果、图纸和手段已远远无法满足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摸清森林资源现状,及时准确掌握资源的变化动态意义特别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湖州林业现代化建设,服务“三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10月底前):搞好调查研究,成立市、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准备技术资料,拟订调查工作计划;成立调查队伍;召开调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开展调查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外业调查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由调查队完成各乡镇森林资源的外业调查。
(三)内业汇总阶段(2008年1月至8月):完成内业资料整理和成果报告,并形成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现状图。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和森林地理信息系统;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森林经营利用方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9月至10月):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核认证和验收,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认真总结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