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7年12月份)。各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公安、国土、建设、安监、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积极参与,针对行政区域内的“三合一”场所状况、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进行登记,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1月至11月)。各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结束后,各县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2008年12月20日前,各县区以书面形式将本县区的整治工作情况报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进行就地改造,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通过建设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建设员工公寓或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活动。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