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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27号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实现今年全市人口出生数控制在6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6%以上,人均财政投入计生工作经费8.4元,“三结合”帮扶1.11万户,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误差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兑现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百分制考核,基本分值100分。

  (一)人口控制目标(60分)

  1. 出生人口数(5分)。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出生数控制责任指标进行考核,实际出生数在责任指标85%以上和100%以下得满分,突破责任指标,或低于责任指标85%(不含85%)的不得分。

  2. 人口自然增长率(10分)。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指标以内的得满分,突破责任指标的不得分。

  3. 人口出生统计误差(15分)。人口出生统计误差率在5%以上不得分,误差率在5%(含5%)以下的按其与最优指标之差的比例扣分。

  4. 总人口统计误差(5分)。总人口统计误差率在5%以上不得分,误差率在5%(含5%)以下的按其与最优指标之差的比例扣分。

  5. 符合政策生育率(10分)。达到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指标得满分,未达到年度责任指标的不得分。

  6. 符合政策生育率统计误差(15分)。上报符合政策生育率与考核调查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误差在5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在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其与最优指标之差的比例扣分。

  (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指标(40分)

  1. 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12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制定出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2分)。建立以法律调控、利益导向、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为模式的基层人口计生管理体制,健全以生育文化、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三大工程为目标的服务型工作机制(7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例偏高(1分)。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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