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8年春节运输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保证重要物资的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安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目标,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及时调整了春运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健全春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科学安排运力,努力保证旅客出行
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市公路春运客运量为726.27万人次,周转量26513万人公里;全市水路客运量预计为5050人、周转量30150人公里,分别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春运期间全市可投放客车总数为1697辆,54270座,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10%。可投入客船15艘、413客位,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由于“五一”黄金周的取消,春运期间的旅客运输需求可能会更加旺盛,高峰时段供求矛盾会比较突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在对本地区春运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订合理高效的运力保障方案,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节日的重点物资运输。
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优先保证客车加注燃油。
三、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春运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旅客超载、农用车农用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干线公路等主要路段巡逻、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继续加强各省际卡点的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超载、超速、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上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