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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传递的渠道、时限、范围和程序,及时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要在乡(镇)设立自然灾害信息联络员,确保灾害信息传递及时,畅通无阻。要规范灾害信息报告和救灾指令发布程序,完善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核查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特大灾情,必须在2小时内分别向分管领导和救灾办、应急办报送灾情信息,原则上不得越级报告。凡向省上相关部门汇报的重大灾情数据,一律以市防灾救灾减灾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大力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切实做好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雹情、旱情、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情、震情的监测预报工作。水利、国土、林业、水文、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地震等灾害的监测巡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河堤段、病险水库和有隐患的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气象、水文部门要认真分析气象、水文的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旱以及会商决策提供准确、科学、及时的基础资料,并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有效减少灾害损失。

  (六)建立自然灾害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立足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条块结合、资源整合的总体要求,着手建立“达州市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管理平台,主要综合气象、防汛、水文、国土、林业、地震等部门信息,推进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提高自然灾害的灾前预防效果和抗灾减灾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逐步实现灾害管理信息化,增强防灾救灾综合管理能力。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市、县(市、区)救灾办要进一步发挥对自然灾害指导、组织和协调职能,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积极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协调机制,提高部门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形成我市防灾救灾减灾应急体系。特别是市防灾救灾减灾中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市防灾救灾减灾办的工作,主动、及时提供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和业务工作信息。

  (二)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把政府管理与全民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军民结合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要积极建立驻达部队参加抢险救援联系协调机制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机制,充分发挥驻达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在应急抢险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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