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玩具、服装、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大对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商品的监管力度。
(4)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进出口肉类、废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水果、大豆、饲料、种子苗木、活动物;进出口玩具、服装、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童装、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
重点单位:有过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遭受国外通报和国家质检总局、省检验检疫局通报及国内外媒体曝光过的收发货人、出口生产企业和代理报检单位。
重点区域: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案发比较集中的地区,大宗、敏感、易出问题的出口商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有过废旧物质焚烧的地区,以及出口食品原料生产比较集中的地区。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4日至10月29日):全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普查整治阶段(10月29日至11月2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全省、全市联合集中整治无证无照行动时段。按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的要求,市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监管部门联合行动,抽调专门人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执法整治,造出声势,务求务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0日至12月底):总结经验,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