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饮料、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糕点、糖果、饼干、酒等。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

  重点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有固定经营场所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无证照经营问题。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程序,并对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

  (2)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卫生许可证清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3)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工厂饭堂、快餐店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无证产品、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4)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对餐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食品加工小作坊。

  重点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厂矿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加工食品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