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农业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
(3)对全市水产品养殖企业进行地毯式清查,加强对“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4)对全市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严查使用含“苏丹红”等工业色素的饲料养鸭产“红心鸭蛋”的违法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生猪、鸡肉、鸭蛋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菜篮子”工程主要品种的农产品。
重点单位:重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清城区、连州市、英德市、清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近年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
到今年12月20日止,清城区、连州市、英德市、清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并稳定在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重大节日和“十七大”会议期间开展重点食品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