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5)加强行政监督。建立重点工作督导制和督促落实制,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设工业强市、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及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等重大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违背和谐社会要求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完善惩预体系,加强廉政建设。

  (1)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教育。以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为重点,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加强理论信念教育和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崇尚事业、追求卓越”的理念,不断增强公务员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加强正反方面典型教育和宣传,重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蜕变,滋生腐败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广电局、市政府新闻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2)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信守廉政承诺,主动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农资市场,严防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及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