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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2.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体制性障碍。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改善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重点解决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项目“体外循环”以及在中心“报项目”、到单位“搞勾兑”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招投标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抓好对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及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方面的监督,重点解决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和规避招标以及层层转标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审签,重大支出必须经集体研究。继续加强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配套监管制度,加速做好网上采购工作。重点解决“小金库”、公共资金滥用及行政成本高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全面启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和备案制,探索建立项目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项目公示制,凡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各类媒体或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重点解决项目管理不当、资金监管失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国家保密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所有政务行为都应当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形式,在积极办好政务公开宣传栏的同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公开。重点解决违反各项政务公开规定,搞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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