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办〔2007〕33号 二○○七年四月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增强政府系统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7〕6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关于深刻吸取大竹县“1.17”群体性事件教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决定》(达市委发〔2007〕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就政府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目标
按照市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达州’提供坚实保障”的总体要求,重点解决“漠视群众、官僚主义”问题,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建设服务政府;重点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问题,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建设开拓政府;重点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问题,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建设务实政府;重点解决“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问题,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建设清廉政府;重点解决“不愿学习、不善学习”问题,弘扬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作风,建设学习政府。通过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政府效能有新的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自查自纠、依靠群众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职能,结合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切实解决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经济调节、执纪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在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依法合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