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达万铁路地界内非法种植作物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达万铁路地界内非法种植作物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7〕94号 二○○七年四月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万铁路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建成通车。近段时间来,沿线部分村民在铁路地界内、铁路路基两侧非法种植各类作物,甚至个别地方将铁路土地划为村民自留地耕种,对铁路路基造成破坏,危及铁路运输安全。为切实保护铁路路基,维护正常的铁路运输秩序,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理》第十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树木等植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