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十大惠民行动”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7〕96号 2007年4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十大惠民行动”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达市委发〔2007〕3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省政府、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重点工作督导组将于近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十大惠民行动”领导机构、运行机制、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及工作人员(3-5名)的落实情况;制定“十大惠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2007年“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情况;分解落实“十大惠民行动”工作目标情况;乡(镇)、村(组)、社区开展“十大惠民行动”具体情况。
二、督导形式
以明察暗访为主,抽查1-2个承担“十大惠民行动”责任单位和下达“十大惠民行动”项目的乡(镇)、村(组)、社区惠民行动开展情况。重点对规划方案、资金保障、项目指标是否安排落实以及群众知晓度、执行公正透明度、实施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督导时间:
4月12日至18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四、督导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