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可以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
(一)继续强化政府的层级监督。按照《纲要》对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达到的目标任务,逐年细化,列入各级政府当年的总体目标中,科学规划,做到条款化、标准化和具体化,便于检查督促、审核考评,能基本反映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和实施执法责任制方面的实绩,能反映出先进与落后的差距,能有利于激励先进和改进不足。按照《纲要》的要求,每年底地方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应向上级政府和行政部门报告当年依法行政工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严格贯彻落实《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充分认识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是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应当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案相结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观念为重点,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抓起,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倡导和培育亲民作风,对人民群众做到真正尊重、真情交往、真诚服务。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真正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要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本年度各级人民政府、各行政部门要继续安排对《纲要》的学习,并纳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三)各级政府要完善和落实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四)加强对《纲要》的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在《纲要》发布三周年之际,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内容,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经验、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七、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