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开展自上而下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今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是公安、建设、环保、交通、卫生等执法部门。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检查,逐步减少执法层次。
(三)全面完成“三项清理”工作。2007年,全面完成市、县政府的“三项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市、县政府的法制机构应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明析职责权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统一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今年4-7月,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教材“三统一”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格认证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着力抓好2007年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统考制度,把好执法人员的入门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四、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一)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要求,各级政府应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强化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着力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机制创新。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解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按照《规划》关于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要求,尽快落实到位;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办案效率,创新办案方式,定期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切实保障行政复议办案经费,落实必需的办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