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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江单采血浆站转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江单采血浆站转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你们《关于达州市开江单采血浆站转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达市卫〔2007〕15号)悉。经2007年4月4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相关部门要加大与受让企业的谈判力度,本着市中心血站不承担债务和全额交纳该宗土地出让金785578元的原则,同意开江单采血浆站与四川蜀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实施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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