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推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从2月份开始至4月底,各级机关要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大力倡导和培育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搞好“五查五整治”,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作风。各级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指导,推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使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政府工作有新的明显提升。
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重点开展对《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等法规政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政府部门改善行政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对领导干部违反政策规定多处占房、超标准占房和集资建房的;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公车私用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和利用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