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重点对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杜绝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以及采取收费方式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象的发生。
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扎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肃查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对工作抓得不力、不实的,要督促认真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机制,监察机关要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要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定,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与有关资质、资格审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逐步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
进一步强化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土地出让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围标、借牌投标、转包等违纪违法案件。在市政公用行业中大力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
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搞好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三公开”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