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发挥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促进粮油、畜禽、苎麻、薯类、油橄榄、中药材等产业化经营,建成四川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负责)
5.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工程。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冶金、机械、建材、纺织、建筑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市经委负责)
6.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到2010年,实现高速公路252公里,一级公路121.5公里、二级公路1262.6公里、三级公路1267.8公里、四级公路5455.9公里;完成达成铁路复线、襄渝铁路复线建设;扩大航空运输;实现500吨船队通江达海,完成航道整治及枢纽建设项目13个、港口码头建设12个、乡镇小码头建设168个。(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支铁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水利设施重点工程。搞好水源骨干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8.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负责)
9.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实施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循环经济和与清洁生产项目、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水利局负责)
10.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学生食堂及宿舍建设工程、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重点工程。(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重大改革任务。《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总体部属,加强对有关改革任务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加快本级国有企业和全市水、电、气等公用公益性企业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市国资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制度;推进综合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会计委派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投资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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