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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通知

  根据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关于规范“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医疗队手术收费标准的通知》(〔2000〕视字第003号)精神,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每例收费标准(含手术耗材)为600元。手术耗材由中残联“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渠道提供,每套(人工晶体、透明质酸钠、缝线)手术耗材205元。手术医院实收医疗费395元。如患者申请延伸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二)医疗队医务人员补助标准

  医疗队手术医生在开展工作期间,按每天9例手术量计算,每天按异地每人每天补助130元(其中住宿费50元,生活费50元,补助30元),本地每人每天补助80元(其中生活费50元,补助30元)。

  (三)经费来源

  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医疗费、术前检查费、保险费等筛查、组织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安排解决。

  八、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一)残联

  市及县(市、区)残联负责开展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期间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级残联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在本辖区内进行调查摸底、贫困患者审查、组织病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筛查及术前检查,对符合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填写《达州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审定表》。

  (二)卫生部门

  1.市卫生局

  与市残联一起组建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检查承担手术任务的县(市)医院设备、技术、药品等准备情况,确定手术医院、眼科手术医生及护士。

  2.县(市、区)卫生局

  组织眼科医生与县(市、区)残联一起筛查具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完成病员筛查及手术任务。督促医院在技术、设备、药品、床位等方面进行全面准备,符合手术要求,确保手术质量和手术效果。

  3.手术医院

  (1)选派眼科医生参加病员筛查,术前检查:眼A /B 超检查、测视力、测血压、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糖、胸透、心电图,完成白内障现代囊外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

  (2)术前常规用药;

  (3)出院带药:0.5%氯霉素眼液2支、可的松眼液1支、双星明眼液1支、3天的口服抗生素(阿莫西林/氧氟沙星)和强的松及《白内障术后须知》;

  (4)术后观察、处理及护理2天;

  (5)出院后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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