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7年任务
(一)上级下达的任务。省政府已下达今年“村村通”实施计划686个,国家下达计划1240个,合计1926个。
(二)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按照市政府今年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行动”3000个点的任务,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具体分解见附表)。
(三)筑牢基础,明确管理。加强乡镇基层广播电视站的管理,是搞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的基础。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县、乡(镇)广播电视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以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对乡镇广播电视站在编的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市财政足额预算,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待遇和后顾之忧,保护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新一轮村村通工程顺利完成。
(四)加强监管,用好资金。各地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审计、纪检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乱摊派、乱收费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一定要把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上,不得挪用截留。各地要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对低收入用户实行收费减免政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建立健全各级组织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将村村通工作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负总责,广电部门是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和分解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下达、规划管理、指导协调、监管督导、施工验收等工作。国家和省给予自然村村村通设备补助全部分配到县、市、区,用于实施信号到村。县、市财政的配套资金应当及时到位,确保村村通工程顺利实施。
(二)多种措施,无缝覆盖。实施“村村通”工程的主要方式:一是在城郊区、乡镇场镇附近村社、光纤电视到村的村社,仍采取有线电视联网方式推进“村村通”建设;二是在丘陵地区,试点推行数字微波无线发射、机顶盒接收;三是在边远山区有线电视网络不能到达的地方,成片推行卫星直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