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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十一五”期间及2007年度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 “十一五”期间及2007年度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55号 二○○七年六月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十一五”期间及2007年度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1.关于“十一五”期间及2007年度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达州市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资金表(略)

  附1.
  达州市 “十一五”期间及2007年度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总体要求,在“十一五”末,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2007年度市政府已下达今年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惠民行动”工程建设任务,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达州市“十一五”期间20户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各级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审核,同级政府审定上报为12418个。其中:国家核定6662个纳入国家计划,省政府核定5756个纳入省计划。解决全市农村上百万人口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市计划2007年至2010年每年必须完成3000个点的任务,其中2010年完成3418个点。今年,市委、市政府已下达全市保证目标2500个、力争目标3000个的建设任务,并列入了今年的惠民行动具体内容。

  二、资金安排

  根据川办函〔2007〕27号文件“村村通建设实现信号到村,每个自然村需要资金约1万元”计算,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资金的解决办法:一是中央财政对国家计划部分的直播卫星方式给予补助设备。二是省财政对省计划部分给予补助有线电视网络设备。三是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国办发〔2004〕60号及川办函〔2005〕134号文件规定标准按每个点3000元配套。根据我市情况,各县、市财政负责本辖区配套资金;市财政负责通川区的配套资金和每年解决全市设备运输和安装等费用100万元。“十一五”期间新一轮村村通建设,中央和省政府共解决8692.6万元,各县、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解决37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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