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办〔2007〕54号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下同)是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占全市通车总里程的96%,在公路网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十分突出,极大地影响着农村公路运输、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6〕42号)精神,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稳定投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改革目的和意义
改革目的: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尽快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和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主体,建立精干高效的公路管理机构,达到精简机构、降低成本、工作互补、提高效率的目的。
改革意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把改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承担起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为群众提供畅、洁、绿、美、安的道路交通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