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达县“5.20”煤矿瓦斯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达县“5.20”煤矿瓦斯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2007〕52号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5月20日上午9:30分左右,达县幺塘乡狮儿沟煤矿主平硐+900m水平处发生一起致使7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的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向志,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率领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志成,市委常委江师科,市政府副市长杨建、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达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市委书记李向志,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作出重要指示:一是全力抢救受伤矿工,医疗卫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受伤矿工生命安全;二是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严惩事故有关责任人;三是切实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四是要迅速通报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五是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达县幺塘乡狮儿沟煤矿被列入我市资源整合主体矿,在资源整合期间,拒不执行监察指令,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伤亡损失惨重,性质十分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极为深刻,务必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4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现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瓦斯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矿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管理又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抓好了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就抓住了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就能有效地防止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煤矿管理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必须把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当前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首要任务和中心环节,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在已经明确的国家政策的指导扶持下,集中一切能够集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以采用的办法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