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培育连锁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企业改制与连锁经营的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通过不同方式、不同渠道推进连锁企业战略性重组与改造的途径,实现低成本扩张,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连锁企业的质量,优化连锁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积极引进外来连锁经营企业落户我市,推进连锁经营企业与外来企业的合资合作,学习和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商务部“双百工程”的政策扶持和我省的扶持政策,抓住机遇,做大我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
(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结合我市商业网点规划,支持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自有配送中心,引导连锁经营企业逐步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商品配货电子化、物流功能条码化和配送过程无纸化,并建立自动补货系统,为连锁经营提供安全可靠的高效配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社会物流资源,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进行改型整合,强化其社会化配送功能。积极培育、扶持和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现代物流网络。加快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注重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发展的信息平台。鼓励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再造企业业务流程,提高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推动连锁企业行业自律建设。指导连锁企业诚实守信,按照《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务部关于加强对特许经营管理的通知》等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自觉遵守《连锁超市行业道德规范》、《特许经营道德规范》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企业经济效益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连锁经营健康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商、卫生、环保、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烟草专卖、消防等部门在办理连锁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卫生许可、专项商品经营许可等手续过程中要按照为企业办实事、高效率的原则,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在我市新设立的连锁经营企业应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有关手续,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核准登记注册。已登记注册的法人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或直营门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直接向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非法人营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