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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迅速开展有效的互联网站(页)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4.1.7 发生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或指定达州日报、达州电视台、达州人民广播电台及相关媒体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市政府部门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和支持省级驻达、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

  省级驻达、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可按要求及时采写突发公共事件内参信息交市政府新闻办,由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领导;同时经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授权,采取适当形式在第一时间对外报道事件有关新闻发布内容,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4.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4.2.1 及时准确。要建立健全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发布既要注重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公共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作后续详细发布。

  4.2.2 把握适度。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更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事件的处置,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2.3 突发重点。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先入为主,打好主动仗。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事件的情况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防灾、防病和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平和的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的信心,宣传事件涉及的有关知识。

  4.2.4 分类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内参反映。确需公开报道的,应按照省委或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统一部署进行。

  4.3 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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