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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在市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正确引导舆论,管理协调媒体,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传达党委、政府的声音,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事件真相,为构建和谐达州,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 编制目的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各地、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1.3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01〕24号)、《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市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同时适用于指导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1.5 工作原则

  1.5.1 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的疑虑猜测和境内外媒体、互联网站(页)不准确的报道,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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