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甬政发〔2007〕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的精神,现就编制2008年财政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综合考虑2008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8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的各项部署,狠抓增收节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健全上下级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重点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透明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支持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8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要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适应,同时要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二)全面实施新的
企业所得税法,妥善处理总分机构税收分配问题;认真落实资源税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三)积极关注制度改革和政策动态,主动做好前瞻性研究工作。2008年国家将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进一步完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关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研究制定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
(四)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