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抓好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实施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的培训,着重提高任职者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等。各级人事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抓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并根据所任领导职务分级分层次进行。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原则上先培训后任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在任职一年内接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每年通过自治区行政学院进行任职培训的县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应具有一定规模。地州市、县市行政学院(校)对乡镇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也应达到一定数量。
  不断深化专门业务培训。政府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务员队伍实现专业化的要求,深化从事专项工作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由各部门根据履行的职能和专项工作需要确定。通过培训,使公务员掌握从事专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有效履行职位职责。
  强化在职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有计划地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常规性全员培训,更新知识,提升知识层次,开阔视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提高其政治鉴别、公共服务、学习创新、调查研究、应对突发事件和组织协调等能力。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重点进行专门业务和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其“653”工程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研究型学习和创新能力培训。通过以自学为主的在职培训,提高广大公务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今后三年全区各类公务员在职培训每年要达到3万人次。在职培训由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围绕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深入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在全区公务员中重点开展以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公共服务为核心内容的公共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政府及广大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和执行力,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根据机关职能、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深入开展与公务员岗位工作相关的管理、法律知识和办文、办会、办事的方法与技巧、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外语(县乡基层突出“双语”培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4.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县乡公务员培训着重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政策、依法行政、经济管理、现代农业知识等内容;城镇街道公务员培训着重突出促进社区协调发展、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等内容的培训;公安、税务、工商、质监、食监药监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应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地州市、县市(区)公务员培训工作要重心下移,采取集中办班、在职培训、挂职锻炼等灵活方便的培训手段,有针对性地组织适应基层公务员需求的实用技能和岗位培训。每名基层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参加不少于12天的轮训。同时,认真做好每年选派150名乡镇长赴港澳的培训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