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加强社区和乡村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及各类媒体,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让学生面对突发事件时,懂得保护自己,帮助别人,做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要加强对基层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四、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全力推进预案编制工作向社区(村)、企业、学校延伸,力争到2008年底,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等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时效性、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和职能定位,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同时,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成立或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动员、组织工作。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尽责配合,针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