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新增1间水厂,1个污水处理站,完善中心区的雨水主干管,新建1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新建1座中型垃圾转运站;扩建现有110kv变电站。
(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按照“发展旅游产业”的要求,配合镇区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发展,集中建设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及为镇区和镇域居民服务的商业、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工业集聚区建设:结合街东高速公路、新国道C105线和客运站场的建设,启动镇区中部组团西部工业园区的建设,淘汰原有污染较严重的二、三类工业,引进一类工业,集中布局,规划工业以生产旅游及配套产品为主。
七、本规划应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从化市良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互衔接和协调,分步推进实施。
八、良口镇在开发建设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本规划确定的公路、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通信设施、防汛通道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等,严禁被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划核发规划范围内的选址意见书。
(三)禁止随意修改本规划。确需修改的,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依法进行修改。
(四)本规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两年,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就规划的实施情况向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专题报告。
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期满,应当制定下一个近期建设规划。
九、良口镇的各项开发和建设应严格遵循本规划逐步推行实施。
十、本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城市规划网站,网址为www.upo.gov.cn。
十一、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