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基础管理指南的通知

  3、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关系法制化、契约化。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协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工作。
  4、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可在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依法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依法确立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5、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政策制定职工工资。对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建的非国有企业,可以不再实行工效挂钩政策,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05]1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6、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并把对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支付与履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义务相结合,严格代扣代缴职工和经营者个人所得税。
  7、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并。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8、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城镇企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国务院令262号),逐步建立完善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9、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0、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规划。企业应当承担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的费用。
  11、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企业可以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二)加强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的运用,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1、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现状,科学地预测未来环境变化中人力资源的供求状况,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确保组织战略目标和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
  2、建立规范的招聘管理制度。明确企业招聘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时编制招聘计划,选择合适有效的招聘渠道和方式,做好招聘人员培训及招聘评估。
  3、构建包括绩效目标与计划、绩效辅导与监控、绩效考核、绩效反馈与改进的绩效管理循环系统。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晋升、劳动报酬等挂钩。
  4、实施全面薪酬管理。建立全面薪酬管理理念与指导原则,将公司经营战略与全面薪酬管理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薪酬管理的规划与设计,实施多元化的薪资架构管理。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5、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必须与其职责、贡献和企业效益挂钩。在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企业,通过严格考核,对经营者可以实行年薪制等分配方式。上市公司可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