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处置程序
(1)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2)在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3)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各类有关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后向市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4)由指挥长或受委托的副指挥长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办。
(5)应急处置过程中,市涉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6)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市涉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3.处置措施
(1)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可采取的措施;
①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
②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包括了解并上报事件规模、伤亡人员名单、状况、国籍、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③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市外侨办向省外办通报有关情况,由省外办联系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安排其官员赴事发现场探视。
④配合省外办安排伤亡外国人员家属来达州探视、处理后事。
(2)境外发生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按中央、省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做好有关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惩等后续事宜,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并通过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修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或对本预案提出修改建议。
第六章 信息发布
涉外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达州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