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析、研究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判断事件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
(3)决定重大涉外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启动面范围。
(5)决定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中外记者采访等有关重大事宜。
(6)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7)配合省政府处理涉及我市的事件。
3.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外侨办:负责制订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负责协调实施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协调处理涉外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负责与涉外突发事件所涉及国家在华使领馆的交涉。
市教育局:参与处置外国在达留学生、进修生、交流访问学者、文教专家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依其职责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科技局:参与处置外国在达进行科技访问考察、交流培训人员、科研人员生命财产及科研设施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依其职责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处置外国在达人员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负责收集涉外突发事件情况,控制涉外突发事件现场;查处打击针对外国机构和外国公民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市国安局:参与处置外国在达人员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负责收集涉外突发事件有关预警性情报信息以及外国机构动态情况;负责处置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突发事件;参与处置其他有关涉外突发事件。
市民政局:参与处置涉及国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人员的突发事件;依其职责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人事局:参与处置在达外国专家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依其职责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处置在达用人单位中的外籍工作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或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依其职责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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