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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意见》的几项重要工作分解落实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意见》的几项重要工作分解落实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73号 二○○七年七月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医药强市的目标,《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意见》(达市委发〔2007〕19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了扶持我市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确定的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和项目,尽快制订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切实为中医药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现就《意见》中的几项重要工作分解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快县、乡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按照国家中医院建设标准完成市、县8所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建成名中医院1所的目标。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制定建设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

  二、关于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100%设立中医科(室),中医药人员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至3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室),配置中药房,中医药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制定完善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办法。

  三、关于“加快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撑”的政策落实。

  由市卫生牵头,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制定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关于培育中药企业集群。到2010年形成1-2个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名牌中药品种。加大对地奥天府药业和药品经营企业集群的支持力度,使之成为秦巴地区最大的中药材集散中心。抓紧建设1-2个达州产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

  由市经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和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制定我市中药工业化发展的有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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