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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文化局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对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专项治理,在实施机动车尾气年检的基础上,抓好机动车尾气的路检、抽检工作,对检测中发现的超标车辆强制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可在市区行驶。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物超标且无法治理达标的机动车,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加强对公交车辆、出租车、农用机动车辆的监测治理,积极实施油改气,推广清洁燃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

  (五)露天焚烧污染控制

  市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油毡、橡胶、塑料、落叶和假冒伪劣商品,继续开展腌腊制品禁熏工作。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还田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规划和建设局

  (六)城市生活垃圾治理

  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对各个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以及填埋场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加大对乱堆、乱扔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通川区政府、达县政府

  (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强力推进市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屋顶、墙体、道路、桥梁绿化建设与管理,对市区现有公园、游园进行改造完善。加快绕城公路建设,实施车辆分流,减少尾气、扬尘和噪音污染。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达县机关宾馆、市职业技术学院、市环境监测站3个大气监测点11月底前建成连续监测系统,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公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广电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黄平林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州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关事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罗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辖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区、有关单位要实行领导亲自挂帅,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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