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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77号 二○○七年七月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和省上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突出抓好四个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地区、集贸市场;二是突出重点品种,继续把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作为重点品种;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对象,突出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做好基础建设,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餐饮环节监管;四是突出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种植养殖环节 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 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继续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认定、品种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

  生产加工环节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是小作坊、小企业,而且80%以上的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年”活动,开展分类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的非法小作坊,引导、督促获得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QS认证。以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辣椒制品等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监控对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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